首页 > 服务导航 > 投资服务>外商投资指南

外商投资指南

深圳外国(地区)企业代表处注册管理说明书

来源:投促会 发布者:办公室 时间:2009-4-1 18:32:10 点击:992

  深圳位于广东省中南沿海地区,珠江口之东。它东临大鹏湾,西接珠江口,北靠东莞、惠州两市,南邻香港,与香港的新界只有一河之隔,素被称为“香港的后花园”。全市面积2020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作为中国主要的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口岸,不仅在建设上取得了辉煌成就,更拥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了令外商更快捷地了解如何设立深圳外商代表处,特作以下精简说明:
1、外商代表处简介
  外国(地区)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地区)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所以,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
2、外商代表处的优势:
  对一些刚刚进入中国试探市场的外国企业,设立代表处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其办理手续简单快速,没有十分严格资金投入方面的要求;在跟进管理方面也相对简单;若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由外国人士担任,则可申请在深圳工作的工作签证。
3、办理深圳外商代表处所需提供的资料:
  (1)总公司资料律师公证原件【总公司如为港澳企业,到中国司法部授权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如为外国企业到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2)总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驻深首席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备用)、一寸彩照2张、简历一份;
  (4)代表处的房地产证或租赁合同书原件2份(要求:以总公司或驻深圳首席代表名义租用;3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商用;该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
  (5)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4、办理外商代表处流程:
  提交设立代表处资料→办理工商登记证→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外管局登记备案。
5、企业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核定外商代表处的税务,具体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税。公式如下:
  营业税=经费支出/(1-15%)*5%(税率)
  企业所得税=经费支出/(1-10%)*10% *25%(税率)
6、承办时间:
  全部资料准备齐全,办理时间为10-20个工作日。
7、代理服务:
  我们可以提供成立代表处的市场调研、承租办公室、注册登记、银行开户、税务财务、劳动用工、就业签证等一系列服务。

 

   上一条:  成立深圳中外合资公司说明书

   下一条:  申办外国人就业居留证件程序图

[返回] [打印]